德城区失业金标准上调 2004年以来九连涨

    德州新闻网讯(记者 郝丽敏 通讯员 周艳秋)记者从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了解到,自今年7月1日起,我区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后的失业金标准由现行的每人每月800元调整到850元,比去年增加50元。
    此次上调失业金标准是我区2004年以来第9次上调。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领取失业保险金: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值得注意的是,因辞职、自动离职等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截至目前,全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2.27万人, 1-8月份共为727人发放失业金296.58万元,代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65.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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