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实施

    德州新闻网讯(记者赵新络通讯员李国庆)为更好地规范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工作,日前,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实施《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落实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并支持公众投诉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
    该《办法》畅通了投诉举报渠道,投诉举报人可拨打12331投诉举报涉嫌违法行为;细化了投诉举报办理程序,一般投诉举报应3日内转交有关部门办理。该《办法》还明确了承办要求和办理结果告知制度,承办单位对投诉举报线索要及时调查核实,依法办理,并在60日内反馈办理结果。同时,完善了投诉举报信息管理、规定信息管理制度,加强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数据中心建设,充分利用投诉举报信息管理系统规范工作,加强对投诉举报信息的监测和管控,有效防范安全风险。我区食药监管部门将充分发挥投诉举报管理在引导社会共治、解决群众诉求、防范系统风险、打击违法犯罪方面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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