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闻网讯(记者 董建新 通讯员 李昊)“感谢法院,这么短的时间就将案件款执行到位,太谢谢你们了!”近日,德城区法院高效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为申请执行人李某执行到位工程款60万元,挽回当事人经济损失,及时维护了法律权威。
该案中,原告李某与被告王某签订合同,约定李某向王某提供建设工程服务,并约定价格。之后,李某按约履行义务,经过双方对账后,王某欠李某工程款60万元。经李某多次催要,王某以无钱为由拒不支付,李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德城区法院提起诉讼。该案经审理后,判决王某向李某支付工程款60万元。判决生效后,王某仍未履行义务,无奈之下,李某向德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干警赵策通过李某提供的线索,得知被执行人王某名下有某公司股权,但此公司注册地为临沂市蒙阴县。于是,赵策立即联系蒙阴县法院,委托其冻结被执行人名下股权。王某得知情况后,被德城区法院高效执行措施所震慑,迫于法律强大威慑力,主动到德城区法院配合执行。
承办干警详细解释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将面临的强制措施及负面影响,同时从诚信角度劝诫王某。经过1个小时的释法明理,王某从抗拒到犹豫,从犹豫到认同,最终同意当场了结此案,并于当日将欠款履行完毕。至此,案件圆满执结,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采取强制措施是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开展执行工作的重要手段。今后,德城区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拓宽执行方式,以更加务实的举措切实保障好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和幸福感。”德城区法院院长韩秀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