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闻网讯(王飞)德城区纪委按照“统筹指导、优势互补、便于工作”的原则,对全区6个镇街纪委办案工作的人财物等资源统一调度、统一管理,实行协作办案机制,进一步整合全区纪检监察办案力量,提升基层办案能力。
按照要求,协作办理的案件由区纪委提出,实行案件主办人制度,由案件主办人在协办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调查组,并全程负责办案进度及办案工作中的协调配合等。重点办理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领导批办、交办的;所在地纪检监察组织查办难度大、阻力大的;反映问题重大、涉及面广、群众反映强烈的及其他需要实行协作查办的问题线索等4类。同时,德城区纪委明确规定保密、安全和廉洁自律等各项协作办案制度,确保协作办案人员不受干拢、独立办案,避免“关系案”“人情案”,进一步增强全区纪检监察系统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和突破重大复杂案件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