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期未成年人连续发生溺水事件,为提高未成年人防溺水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区水利局立足本职工作,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层层落实主体责任,全力构筑警示安全防护防线。
(一)建章立制,有序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强化预防措施,制定《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的原则,以落实“河长制”为核心,按照“边排查,边整改”的工作方法,加强日常管理和隐患排查,深入开展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区水利局组织检查组对辖区内的河道、水闸、泵站、机井等水利工程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积极采取补救措施。目前德城区已封盖机井2308眼,填埋废弃机井85眼。水闸、泵站除险加固工作5月底前全部完成。
(二)强化宣传,提高群众防范意识。通过粉刷警示标语,埋设河道警示标示牌,向沿河村庄群众宣传防溺水工作,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目前,已制作河道警示标示牌200块,埋设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三)建立长效机制,加大巡查力度。结合“河长制”完善日常巡查机制,把预防溺亡事故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建立区、镇(街)、村(社区)三为一体的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体系,区级河长每月巡查不少于1次,镇(街)级河长每月巡查不少于3次,村级河长每周巡查不少于1次,村级河管员每周巡查不少于2次。针对事故多发地段和寒暑假、周末节假日等特殊时期逐级落实重点水域安全监管巡查防控责任,加大可能发生人员溺水事故的隐患和危险区域的巡查排查力度,巡查人员发现在河道管理范围、工程区域及在建水利工程内滑冰、游泳、戏水要及时进行劝导、制止,全力预防溺水事故的发生。
通讯员:杨晓东 刘剑